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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週末,老公跟我說:這個週末他想煮馬鈴薯燉肉。老公願意下廚,很多人可是求之不得,但是對我來說;老公下廚這件事情,我實在是是有點又愛又恨。

愛的是,我親愛的老公舌頭很尖,凡是好廚師,一定要要有靈敏的味覺,老公這一點是當仁不讓啦,所以他做出來的菜色,一半以上都是很好吃的(那另外一半以下是實驗性質太濃的菜色啦,好不好吃就見仁見智)。恨的是,只要他下廚之後,我的廚房有鐵定是混亂一片,而且,他用的碗盤湯匙,都是我的好幾倍,光洗碗,我都得花比平常多一倍的時間。而且,他當大廚時我這個二廚常常要隨侍在側,遞鹽巴,拿醬油,準備盤子,洗菜切菜…….比自己下廚還忙碌。

不過話說回來,我還是很喜歡老公下廚,不只是我喜歡會煮飯的新好男人。週末假日夫妻倆人一起逛市場,討論菜色,然後在廚房玩耍。如果實驗成功,再邀請三五好友來品嚐老公的新菜色,大家一起把酒言歡,何嘗不是人間一大樂事呢!多洗幾個碗我也樂在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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